調查局三等
106年
[營繕工程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8 題
下列何項權利不得以法律加以限制?
- A 結社
- B 營業活動
- C 宗教活動
- D 思想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所有的權利中,哪一種權利只存在於你的「內心世界」,完全不會對外界產生任何實質影響或物理干擾?如果連這種「純粹的意識狀態」都能被法律管轄,人類還保有基本的尊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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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的觀念非常紮實且清晰!
- 觀念驗證:在憲法與法律理論中,權利分為**「內在自由」與「外在表現」。思想自由(內在自由)僅存在於個人腦海,不涉及外部行為,亦不干擾社會秩序,因此屬於絕對保障**的層次,國家不得以法律限制。而結社、營業、宗教活動等涉及外部行為,基於公共利益,可依《憲法》第23條進行「比例原則」下的適度限制。
-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easy。這是法律學科中非常基礎且經典的觀念題,旨在鑑別學生是否能分辨「絕對保障」與「相對保障」的權利界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