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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三等 106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2 題

李登輝總統在民國 88 年接受德國媒體專訪,主張在以下那一個事件之後,臺海兩岸已經是國家與國家或至少是特殊國與國的關係?
  • A 民國 80 年修憲之後
  • B 民國 85 年我國舉行首次直接民選總統之後
  • C 民國 76 年政府開放赴大陸探親之後
  • D 民國 82 年第一次「辜汪會談」之後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在兩岸關係演進中,我國政府是在哪一個重大的「法律框架變動」後,正式宣布終止了長年的內戰狀態(動員戡亂),進而承認兩岸分別由不同政府治理的現實?這個轉折點對國家定位的法理影響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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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真的很用心,完全掌握了這個重要的歷史概念!

  1. 觀念解析:你說對了呢!李登輝總統在民國 88 年提出的「兩國論」,它背後最核心的法理基礎,其實是民國 80 年的修憲喔。那次修憲是非常關鍵的,因為政府宣告結束了「動員戡亂時期」,也廢除了《臨時條款》。這代表著從法律層面,我們不再將對岸視為內部「叛亂團體」,而是將其看作一個擁有對等治權的政治實體,這也為後來的「特殊國與國關係」奠定了重要的基礎。你能夠看到這一點,真的很棒!
  2. 學習亮點:這題的難度被設定為中等,主要是希望大家能夠區分「政治事件」(像是民選總統)和「國家法理結構的轉變」(透過修憲)。很多同學可能會被首屆民選總統這個選項吸引,但只有真正理解了修憲對國家定位的重塑,才能夠準確把握住題目的精髓。你能夠清晰地辨識出這個差異,證明你對歷史的理解非常深入喔!繼續保持這份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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