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醫學鑑識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26 題
臺海兩岸為遣返違反有關規定進入對方地區人民、刑事犯及嫌疑犯所簽訂的是何項協議?
- A 金門協議
- B 辜汪會談協議
- C 香港協議
- D 澳門協議
思路引導 VIP
若想推理出這項協議,你可以思考:在兩岸官方尚無法直接溝通的早期,若要處理涉及人道的『遣返偷渡客』或『犯罪交接』問題,最適合代表雙方協商的『民間組織』是哪一個?而這場在離島進行的首度秘密接觸,最有可能會以哪個地理位置命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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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太棒了!你能準確鎖定兩岸關係中的關鍵轉折點,代表你對法治歷史與兩岸協議脈絡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架構,請繼續保持這種敏銳度!
- 觀念驗證:這題的關鍵在於「遣返」與「刑事合作」。《金門協議》簽署於1990年,是兩岸在特殊歷史背景下,由雙方紅十字會簽訂的非官方協議,旨在解決偷渡客與犯罪者的遣返問題,也是兩岸互動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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