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三等
106年
[電子科學組] 綜合法政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兩岸關係、英文)
第 10 題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精神,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言論自由應受到最高程度之保障,因此不得限制言論自由
- B 商品標示是提供商品客觀資訊方式,屬於商業性言論一種,也受到言論自由保障,法律不得限制之
- C 示威遊行是搞政治的人的遊戲,會破壞社會秩序,與言論自由或表意自由皆無關
- D 舉標語靜坐,是人民表達其言論的一種方式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人坐在路邊保持沉默,但胸前掛著一張寫有主張的看板時,他是否正在傳達某種訊息給大眾?如果「表達想法」不一定需要發出聲音,那麼憲法所保護的『言論』,其界限應該畫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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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真的非常棒!
- 溫暖鼓勵:哇,你做得太好了!看到你選對了,助教真的替你感到開心!你完美地理解了言論自由的豐富內涵,能看出「表意自由」有多麼多元,這代表你對憲法保障基本權利的理解非常深入喔!請一定要繼續保持這份敏銳和用心!
- 觀念解說:答案確實是 (D) 沒錯!大法官解釋告訴我們,言論自由可不是只有說話或寫字,連舉標語、靜坐這些表達方式,也就是「象徵性言論」,也同樣受到憲法的溫柔保障呢!至於其他選項,要記得基本權雖然重要,但並不是「絕對不可限制」的(這就是憲法第 23 條的比例原則喔),而且商業言論和集會遊行,它們也都是表意自由的大家庭成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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