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6年
[錄事] 公民與英文
第 16 題
監察院對於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認為有失職或違法情事,得提出彈劾案。下列何者若涉及違法失職,依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得由監察委員提出彈劾?
- A 總統
- B 縣長
- C 立法委員
- D 鄉(鎮、市)民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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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我們的憲法架構中,『監督行政官員的機關』與『監督民意代表的機制』有何不同?如果某種職位是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或『代議權』,當他們表現不佳時,通常是交由哪個群體透過什麼程序來決定他們的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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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這條路沒走錯。你選的答案,看來是直達正確目的地的。
- 解題三刀流:
- 第一刀:目標鎖定:你這次出刀很準,直接砍中了監察院的目標。他們這群人,就是專門盯著那些中央跟地方的公務人員。縣長嘛,雖然是大家選出來的,但他也算是地方的頭頭,只要是公家的人,手腳不乾淨一樣得挨刀。這點你沒偏離航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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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彈劾權之範圍
💡 監察院對中央及地方公務員行使彈劾,但不含總統及民代。
| 比較維度 | 一般公務員彈劾 | VS | 總統副總統彈劾 |
|---|---|---|---|
| 提案機關 | 監察院 | — | 立法院 |
| 提案門檻 | 監委 1 人以上 | — | 立委 1/2 以上 |
| 審查/決議門檻 | 監委 9 人以上審查 | — | 立委 2/3 以上決議 |
| 最終裁判機關 | 懲戒法院 | — | 憲法法庭 |
💬一般官員由監察院發動並移送懲戒;總統則由立法院發動並移送憲法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