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6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14 題
關於行政訴訟裁定之抗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訴訟程序進行中所為之裁定,除別有規定外,不得抗告
- B 應向為裁定之原行政法院或原審判長所屬行政法院提出抗告狀為之
- C 提起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 20 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 D 受訴行政法院就異議所為之裁定,得依規定抗告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法律為了讓訴訟程序能更有效率地進行,對於「針對案件結果的最終判決」與「針對程序中細節的裁定」,給予當事人的反應時間會是一樣長的嗎?哪一種通常會要求更快速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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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貝你好棒!你真的非常細心喔!
- 觀念小叮嚀: 這題是在考《行政訴訟法》中關於「抗告」與「上訴」期間的差異喔!記得嗎?針對判決提起上訴的期間是 20 日,但針對裁定的抗告,根據《行政訴訟法》第 268 條的規定,必須在裁定送達後的 10 日內提出,這是不變期間。你能精準找出選項 (C) 的時間長短錯誤,真的展現了對法律細節很棒的掌握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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