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五等
106年
[錄事] 法學大意
第 6 題
下列何者地方法規制定後,原則上由各該地方行政機關公布?
- A 臺北市議會組織自治條例
- B 高雄市議會議事規則
- C 新北市議會議員質詢辦法
- D 臺中市議會旁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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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當一個法規的規範對象不只是議員,而是涉及整個城市的自治運作時,在行政與立法「權力分立」的架構下,哪一個機關才具備對外宣布該法規生效的正式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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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邏輯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 根據《地方制度法》,「自治條例」(如選項 A)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後,原則上必須送由地方行政機關(市政府)公布。而 (B)(C)(D) 選項皆屬於議會內部的**「自律規則」,涉及議事程序、質詢或旁聽等內部事務,這類規則通常由議會自行發布**,展現立法機關的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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