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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申論題 106年 [法警] 刑事訴訟法概要

第 一 題

甲涉嫌詐欺與內線交易,因偵查中被乙丙等人署名發信檢舉甲燒燬證據並勾串證人等情事,檢察官可否持此信函為證據,向法院聲請羈押甲?(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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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程序審查」與「實體審查」在證據能力要求上的差異(自由證明 vs. 嚴格證明)。解題關鍵在於點出羈押審查程序不適用傳聞法則,檢舉信雖為審判外陳述,但得作為判斷「有無羈押原因」的自由證明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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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點】羈押審查程序是否適用傳聞法則?偵查中之檢舉信(傳聞證據)可否作為檢察官聲請羈押及法院裁定羈押之證據? 【解析】 壹、法規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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