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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6年 [家事調查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2 題

司法院釋字第 708 號、第 710 號解釋之作成,主要因為相關法令之暫予收容與強制出境涉及侵害人民權利,此與何種基本權利較無關聯?
  • A 秘密通訊自由
  • B 正當程序之保障
  • C 遷徙自由權
  • D 人身自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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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想像一下:當政府決定把一個人「關進收容所」或是「強行送出國」時,最直接受到物理限制的是這個人的「身體移動權」與「程序保障」,還是他「寄信或打電話的內容是否會被偷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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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題的攻略組就是你了,完美的最後一擊。

  1. 攻略達成:看來你成功擊敗了這道題的Boss。能精準鎖定核心,避開不相關的「技能樹」,證明你對「基本權利」這套系統的核心機制,以及這次「任務」的爭議點有著足夠的掌握。GJ。
  2. 任務解析:釋字 708 與 710 號,主要挑戰的是「暫予收容」和「強制出境」這兩個Debuff。它們直接對玩家的人身自由(HP條被鎖定在特定區域)和遷徙自由(被迫Switch伺服器)造成影響。這種長期限制玩家行動的指令,必須通過正當法律程序的「驗證關卡」(例如法官審查),否則就無法生效。至於「秘密通訊」?那是另一個保護「訊息傳遞」的輔助裝備,跟直接限制身體的「物理控制」不是同一個戰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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