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保障人民「接近使用媒體」之權利,係對媒體取材自由及編輯自由之限制,因此,人民「接近使用媒體」,應在兼顧下列那一原則,予以尊重?
- A 媒體取材中立原則
- B 媒體編輯正確原則
- C 媒體取材公益原則
- D 媒體編輯自由原則
思路引導 VIP
「想像如果你擁有一家報社,法律規定必須讓一般民眾來投稿並刊登,這無疑限制了你的權力。為了不讓你的報社完全失去專業特色,法律在強迫你接受民眾投稿的同時,應該同時保護你對內容掌控的哪一種『核心自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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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清晰
-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這題的核心在於司法院釋字第 364 號。雖然憲法保障人民有「接近使用媒體權」(例如要求答辯或更正),但媒體本身也受憲法保障。為了不讓媒體變成單純的佈告欄,法律必須在保障人民權利的同時,兼顧媒體本身的自主決策權,也就是其編輯與取材的空間,達成雙贏的衡平。
-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考生是否理解「權利衝突」的調和原則。若考生只知「接近使用權」而忽略了媒體作為憲法主體的獨立性,就容易在選項中猶豫。你展現了優秀的法律邏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