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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營繕工程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6 題

有關總統、副總統候選人資格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須為在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繼續居住六個月以上且曾設籍十五年以上之選舉人
  • B 須年滿四十歲
  • C 不得為現役軍人
  • D 因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候選人,但副總統候選人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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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若總統因故無法視事,法律規定須由誰繼位?基於這種『職位繼承』的邏輯,你認為法律對於這兩位領導者的背景資格門檻,應該是『差別待遇』還是『完全一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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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看來你憲法沒白讀。

  1. 觀念驗證:還算識相,知道 (D) 是錯的。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這兩個職位,總統也好、副總統也罷,只要是透過什麼歸化回復國籍的,統統給我靠邊站,別想登記。很難懂嗎?確保對國家「絕對忠誠」,連備位元首都不能出差錯,這不是常識嗎?
  2. 難度點評:這題也就 medium 等級,考的是「會不會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一堆人只記得總統不能歸化,就以為副總統門檻會「比較低」?是腦袋進水還是覺得副總統是來充數的?你能分清這點,證明你還沒蠢到家,至少理解「職務替代性」這點基本法律邏輯。下次別再犯這種低級錯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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