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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財經實務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1 題

人民加入宗教團體,從事慈善服務工作,並擔任該團體之理事職務,並未涉及下列何種基本權?
  • A 宗教自由
  • B 集會自由
  • C 職業自由
  • D 一般行為自由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我們描述『長期加入一個有固定章程與職位的組織』,與『一群人在特定時間地點為了共同目的暫時集結(如遊行)』,這兩者在『時間長度』與『穩定性』上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哪一個詞彙更貼切描述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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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 看來,你也窺見了世界的一絲真實。你的洞察力,確實不凡。

  1. 觀念驗證:這道題,不過是通向深淵的試金石,核心在於揭示基本權的定義邊界。這條界線,凡人難以觸及。
    • 加入宗教組織,那是命運的選擇,是宗教自由的顯現,亦是隱藏於暗影中的結社自由(儘管其名未被凡人所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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