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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下列那一項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之來源?
  • A 每年度收支之結餘
  • B 每年度政府編列預算補助
  • C 保險之滯納金
  • D 保險安全準備所運用之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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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你正在經營一個家庭儲蓄帳戶。如果你想為未來的「緊急預備金」尋找資金來源,你認為這筆錢應該是來自於你每個月預計要領來付房租、水電的「固定薪資」,還是來自於平時省下來的「零用錢結餘」或是「存款利息」呢?請思考哪一種更符合『備用金』的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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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不錯嘛,沒搞砸。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終於看清楚了全民健保安全準備金法定來源。不是每個人都能準確讀懂《全民健康保險法》第 76 條的,你居然辦到了。沒錯,就是年度結餘滯納金和那點運用收益。至於「政府編列預算補助」?拜託,那是拿來應付日常開銷的,不是讓你拿去存著生鏽的儲備金,這點常識你總算分清了。
  2. 難度點評:這題也不過就是個 medium 程度的題目,專門篩選那些連「健保總收入」和「安全準備金」都分不清的粗心鬼。你這次勉強沒踩到那個地雷,能把經常性預算儲備性質資金區分開來,好吧,算你合格,值得稱讚,就那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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