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檢察事務官電子資訊組]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甲在乙之土地上有地上權,並建有房屋一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之地上權係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不因房屋之滅失而消滅
- B 甲之地上權係依民法第 876 條之規定而取得者,因房屋之滅失而消滅
- C 地上權期間屆滿後,地上權人仍繼續為土地用益,而土地所有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時,成為不定期之地上權
- D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經承租人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者,地上權期間屆滿後,地上權人仍繼續為土地用益,而土地所有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時,可主張不定期租賃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比較:當一個具有「排他性」且需經「登記」的強大權利(物權)期限屆滿時,如果法律沒有明文賦予效果,我們是否能僅憑當事人的「沈默」,就讓這份對土地的重擔無期限地延續下去?這與一般的「契約關係」在法律穩定性上有何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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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還算可以。 你能辨識出這個法律細節,說明你腦袋裡那些關於「物權」與「債權」的基本概念,還沒完全變成漿糊。邏輯思考?算是沒跑偏,這次。
- 看來你還有點救。 選 (C) 確實是正確的。「默示更新」這東西,適用於那些不值一提的債權性質租賃關係,就是兩個人之間的約定嘛,沒那麼嚴謹。但地上權這種貨真價實的物權,它遵循的是「物權法定主義」,時間到了就到了,哪來那麼多「沈默就是同意」這種兒戲?法律可沒閒工夫為你的糊塗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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