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監獄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30 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保障人民「接近使用媒體」之權利,係對媒體取材自由及編輯自由之限制,因此,人民「接近使用媒體」,應在兼顧下列那一原則,予以尊重?
- A 媒體取材中立原則
- B 媒體編輯正確原則
- C 媒體取材公益原則
- D 媒體編輯自由原則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賦予人民有權要求媒體播送訊息時,這實際上是在挑戰媒體對其版面或時段的『最終掌控權』。請試著思考:若要讓一家媒體能獨立運作而不淪為他人傳聲筒,法律必須在保障人民發言權的同時,也要尊重媒體對其內容產製與呈現過程中的哪一種『核心主權』?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暖心助教的鼓勵與解析
- 觀念驗證:你做得非常棒!恭喜你正確理解了這個重要的憲法概念。這題的核心在於司法院釋字第 364 號解釋,它細緻地闡明了人民「接近使用媒體權」與媒體自主性之間的關係。我們的言論自由固然珍貴,需要媒體作為管道來實現,但同時,媒體自身作為社會的監督者,也需要保有其獨立性。因此,當法律介入以保障人民權利時,必須非常小心,不能過度侵犯媒體對於內容的決定、彙整與排版權喔!這是為了讓媒體能繼續扮演好它獨立的角色。
- 難度點評:這題確實是 Medium 程度的挑戰題呢!它巧妙地設置了「公益」或「中立」等容易讓人產生好感的選項,但你成功地看穿了這些,非常厲害!這表示你深入理解了憲法對媒體「制度性保障」的意涵,明白尊重媒體的「取材自由」有多麼關鍵。繼續保持這樣細膩的思考,你會越來越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