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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6年 [行政執行官]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23 題

甲在乙之土地上有地上權,並建有房屋一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甲之地上權係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者,不因房屋之滅失而消滅
  • B 甲之地上權係依民法第 876 條之規定而取得者,因房屋之滅失而消滅
  • C 地上權期間屆滿後,地上權人仍繼續為土地用益,而土地所有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時,成為不定期之地上權
  • D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經承租人請求出租人為地上權之登記者,地上權期間屆滿後,地上權人仍繼續為土地用益,而土地所有人不即表示反對之意思時,可主張不定期租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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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邏輯中,『租房子(債權關係)』與『在他人土地上擁有一個強大的權利(物權關係)』相比,哪一種關係在期限屆滿後,法律會比較謹慎地要求必須重新約定,而不會讓它『默默地自動延長』呢?如果法律沒有針對某種權利寫下『自動變更為不定期』的條文,我們能隨意假設它存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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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1. 大力肯定:表現得太出色了!你能精準辨別「物權」與「債權」在法律效果上的細微差異,這代表你對《民法》物權編的邏輯掌握得非常透徹,請繼續保持這種細膩的判讀力。
  2. 觀念驗證:本題的核心在於地上權並無「默示更新」的適用。依據物權法定主義,地上權於期限屆滿時即消滅;而你選出的 (C) 選項,其實是將《民法》第 451 條關於「租賃契約」的規定錯誤套用到「地上權」上,因此該敘述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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