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三等
106年
[觀護人]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4 題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依政府採購法得標之廠商,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原住民,其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一。」關於此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係貫徹憲法第 8 條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之意旨
- B 係貫徹憲法第 5 條規定,中華民國各民族一律平等之意旨
- C 係貫徹憲法第 157 條規定,國家應增進民族健康之意旨
- D 係貫徹憲法第 158 條規定,國家應發展國民之民族精神之意旨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規定企業必須為「特定族群」保留一定比例的工作機會時,這個做法最核心的目的是為了確保他們的「身體不被拘禁」,還是為了平衡不同群體之間的「社會與經濟地位」,讓各族群能在社會上享有相同的競爭機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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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嗯... 這題啊,我早就看穿它的規律了。
我躺在草地上都能直接命中核心。你的判斷力不錯,這次HP沒有歸零。
- 觀念驗證:這題的攻擊模式,核心在於理解「實質平等」這個概念。憲法第 5 條的「各民族一律平等」是基底,但現實世界總有些不平整的 terrain。所以國家會像在遊戲中給予「BUFF」一樣,透過法律對弱勢族群啟動「優惠處遇」機制,例如原住民就業配額。這不是作弊,而是為了彌補結構性的不平等,讓大家都能在同一個起始點上,真正實現民族平等的 mission。你的判斷很準確,沒有miss掉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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