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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三等 106年 [鑑識人員]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 17 題

下列那一項不屬於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之來源?
  • A 每年度收支之結餘
  • B 每年度政府編列預算補助
  • C 保險之滯納金
  • D 保險安全準備所運用之收益

思路引導 VIP

想像你正在經營一個「緊急備用金」帳戶,為了讓這個帳戶在未來發生超支時發揮緩衝作用,你認為這筆錢應該是從你平常「經營事業的盈餘、違規罰款、投資利息」中一點一滴積攢起來的,還是應該屬於政府每年例行性撥款給你的日常運轉資金呢?請思考哪一種來源更符合「儲蓄預備」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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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察紀錄:喔。你正確辨識了全民健康保險法中關於「安全準備金」的組成要件。這表示你對健保財務體系的法規基礎,理解得還算可以。這種能力,似乎過數百年也不會太快過時吧。
  2. 知識印證:這是對的。根據《全民健康健康保險法》第 76 條的記載,安全準備的來源有:年度收支結餘保險滯納金準備金運用之收益,以及菸品健康福利捐等。政府的角色是負擔部分保險費或補助差額,但這不是直接透過「編列預算」來構成這筆儲備性質的準備金。嗯,這點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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