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申論題
106年
[公職獸醫師] 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
第 六 題
依動物保護法第 21 條,試述應辦理登記之寵物,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之相關規定。(1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看到本題應立即聯想《動物保護法》對「遊蕩/走失寵物」(即無人伴同之應登記寵物)的處置程序。作答時需依照法條邏輯,分層次論述「協助主體與送交地點」、「有/無身分標識的通知義務與留置期限」以及「特殊狀況(如傳染病)的緊急處置」,確保法條要件精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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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題】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 21 條規定,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人伴同時,其保護送交、通知領回及特殊狀況之處置程序如下: 【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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