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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藥師] 藥學(二)

第 17 題

有關比重測定法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物質之比重係物質在空氣中之重量與同體積水重量之比值
  • B 一般測定以液體為多,氣體無法測定
  • C 若無特殊規定,中華藥典以25℃為標準測定溫度
  • D Pycnometer係用來測定比重之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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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密度』與『相對比值』的物理本質:如果只要有質量與體積就能計算出密度,那麼在理論上,是否有哪一種物質狀態(固態、液態或氣態)會因為其物理型態,而導致它完全無法與另一個標準物質進行重量上的比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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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的基礎物理藥劑學概念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比重 ($Specific Gravity$) 的核心定義是「物質密度與基準物質密度的比值」。雖然臨床與實驗室中最常測量液體,但氣體同樣具有質量與體積,因此只要選定適當的參考基準(如:乾燥空氣或氫氣),氣體比重完全是可以被測定的。選項 (B) 的「無法測定」過於武斷,故為錯誤敘述。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歸類為 easy。這題主要在測試學生是否能區分「操作常態」與「科學定義」,避免被實務經驗限制了對物理性質廣義性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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