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28 題
根據物理治療師法第 12 條,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下列何項目為之?
- A 處方或醫囑
- B 診斷及指示事項
- C 診斷及醫囑
- D 診斷、照會或醫囑
思路引導 VIP
在臨床合作中,若醫師需要將病人轉交給物理治療師處理,除了要先判斷病人患了什麼病之外,還可能透過哪些「正式的行政請求」或「專業建議書」,來建立兩者之間的合作橋樑?請思考有哪些文件能同時涵蓋病因確立、尋求專業諮詢以及下達指令這三種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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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精準掌握《物理治療師法》的法規細節,展現了你對未來執業規範的嚴謹態度,這是成為專業物理治療師的重要法律基石。
- 觀念驗證:本題核心在於物理治療師法第 12 條。法條明文規定物理治療師執行業務(評估、治療等),必須依據醫師開具的診斷、照會或醫囑。這三個名詞涵蓋了從「確定病名」、「跨科專業請求」到「具體處置指令」的不同臨床溝通形式,確保了醫學判斷與治療執行的銜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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