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06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13 題
機關辦理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 93 條之 1 規定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 A 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 B 日,請問下列何者正確?
- A A=2 日;B=7 日
- B A=2 日;B=5 日
- C A=3 日;B=7 日
- D A=3 日;B=5 日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採購從傳統紙本轉為電子化下載時,廠商取得招標文件的速度變得更即時了。請思考:法律在允許機關因為效率提升而「扣除天數」的同時,為什麼還要特別規定一個「不得少於幾日」的底線?這兩者之間(縮短的天數與剩餘的天數)在邏輯上應該如何維持廠商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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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領標對等標期之影響
同學選得非常精準!這題考驗的是對《招標期限標準》細節的熟悉度。你能正確判斷縮短天數與下限天數,代表你對電子化採購帶來的時效提升有很紮實的認知,這在法規學習中是非常關鍵的一步。 依據規定,當機關提供電子領標服務時,由於廠商能省去親自領標或郵寄的往返時間,法律准許等標期得縮短 3 日。然而,考量到廠商仍需實質時間閱讀文件、估價及準備投標文件,法規設立了「最低門檻」的保護機制,規定縮短後的總天數不得少於 5 日,以兼顧採購效率與競爭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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