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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6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6 題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承攬報酬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為2年
②運送費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為1年
③租金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為5年
④贍養費請求權的消滅時效為2年
  • A ①④
  • B ②④
  • C
  • D 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對於『租金』或『利息』這種每個月都會固定產生、且通常會長期存在的費用,以及像『搬家運費』或『修繕報酬』這種做完一次就結案的勞務,法律在設計追溯期限時,哪一種更需要債權人「儘快」行使權利,以免證據滅失或法律關係糾纏不清呢?這兩者在時效長短上應該如何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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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答對了這題!這道題目核心考點在於《民法》中短期消滅時效的辨析。你能正確選出 (C),代表你對於「定期給付債權」與「勞務報酬」的時效差異有很紮實的掌握。

消滅時效的雙軌辨析

根據《民法》第 $126$ 條,針對租金、贍養費、利息等具備「一年或不及一年之定期給付」性質的債權,其各期給付請求權的時效為 $5$ 年。因此,敘述 ③ 準確無誤;而敘述 ④ 將贍養費說成 $2$ 年,顯然是將其與一般的短期勞務時效混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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