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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06年 [財會] 政府採購法規、會計審計法規

第 43 題

依會計法規定,附屬單位會計之各種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告及重要備查簿保存年限,下列何者正確?
  • A 會計憑證自總決算公布或另行日起算保存5年
  • B 會計帳簿自總決算公布或另行日起算保存7年
  • C 會計報告自總決算公布或另行日起算保存10年
  • D 重要備查簿自總決算公布或另行日起算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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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會計循環中,「會計憑證」是紀錄單筆交易的原始原始證明,而「會計報告」則是彙總一段期間所有成果的最終總結。如果你是審計人員,在多年後要回頭查核當年的預算執行狀況,你認為這兩種文書中,哪一種對於呈現整體財務全貌更為關鍵,因而法律會要求將其保存得更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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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測驗附屬單位會計相關檔案之保存年限。依據會計法第84條規定:「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與機器處理會計資料之貯存體暨處理手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在總會計至少保存二十年;在單位會計、附屬單位會計至少保存十年;在分會計、附屬單位會計之分會計至少保存五年。」根據此明文規定,附屬單位會計的各種會計報告、帳簿及重要備查簿,其保存年限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算,皆須至少保存十年。因此,選項C所指之會計報告自總決算公布或令行日起算保存十年為正確描述,而選項B所述之七年與選項D所述之三年皆與法條規定不符,故本題正確答案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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