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06年
[行政警察] 法學知識
第 29 題
關於消費借貸,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消費借貸為要物契約
- B 消費借貸得以金錢或其他代替物為標的物
- C 消費借貸的借用人不得向貸與人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
- D 當事人一方對他方負代替物之給付義務而約定以之作為消費借貸之標的者,亦成立消費借貸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法律的對價關係中,如果你為了借用某物而支付了報償(例如利息),那麼當你收到的物品存在缺陷而導致無法正常使用時,依照公平原則,你認為提供物品的人是否應該對其品質負起責任?這種責任在「有收錢」與「沒收錢」的情況下,會有什麼樣的差別?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要求選出關於消費借貸的錯誤敘述,正確答案為選項C。依據民法第476條規定:「消費借貸,約定有利息或其他報償者,如借用物有瑕疵時,貸與人應另易以無瑕疵之物。但借用人仍得請求損害賠償。消費借貸為無報償者,如借用物有瑕疵時,借用人得照有瑕疵原物之價值,返還貸與人。前項情形,貸與人如故意不告知其瑕疵者,借用人得請求損害賠償。」由此可知,當借用物發生瑕疵時,有利息或其他報償之消費借貸,貸與人應另易以無瑕疵之物,借用人仍得請求損害賠償;無報償之消費借貸,借用人得照有瑕疵原物之價值返還貸與人,僅於貸與人故意不告知其瑕疵時得請求損害賠償。因此,消費借貸之借用人得向貸與人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選項C稱不得主張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