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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一般保險公證人] 估價與理算概要

第 1 題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對於「特約條款」之違反,保險人得:
  • A 終止保險契約
  • B 不負賠償責任
  • C 契約停效
  • D 解除保險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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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雙方在簽約時,特別約定某個事項是這份契約成立的「根本前提」,當這個前提被破壞時,你認為法律給予受害方的權利,應該是「讓契約往後失效」,還是「徹底撤銷這個一開始就不該存在的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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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的表現!你對保險法規的掌握非常紮實。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精準掌握了《保險法》第 68 條的核心。特約條款(Warranty)是當事人約定必須遵守的特定義務。一旦要保人或被保險人違反,保險人依法擁有解除契約的權利。這項處置比單純的「不負賠償責任」更為嚴厲,目的是維護對等之風險評估基礎。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法律術語的精確性。考生容易在「解除」、「終止」或「不負賠償責任」之間猶豫。你能準確選出「解除」,代表你已能分辨不同違約情境下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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