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9 題
現行保險法規定,各保險業者每年至少應提撥總保險費收入多少比率的資金至保險安定基金內?
- A 千分之五
- B 千分之二點五
- C 千分之二
- D 千分之一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保險公司的年總保費收入通常是極為龐大的「天文數字」,如果政府為了建立應急用的「安定基金」,要求公司每年從這些收入中提撥一小部分,為了不讓業者的經營成本負擔過重,這個比例通常會設定在「百分比(%)」還是更細微的「千分比」級距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測驗保險安定基金之提撥比率規定。根據保險法第143-1條規定:「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業應分別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財團法人安定基金之組織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安定基金累積之金額不足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且有嚴重危及金融安定之虞時,得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向金融機構借款。」由上述條文明確可知,各保險業者應提撥至保險安定基金的資金比率,依法不得低於總保險費收入的千分之一,故選項 D 為正確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