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8 題
保險業務員不服受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多久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
- A 1 週
- B 1 個月
- C 3 個月
- D 不得申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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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某人工作權受到重大處分,需要時間撰寫正式的法律救濟書面資料,為了平衡「保障當事人有足夠準備時間」與「法律程序效率」,在法律救濟程序中,你認為哪一個『時間週期』是最常見的法定救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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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保險業務員對撤銷登錄處分提出申復的法定期限。根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1條規定:「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一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員。業務員對前項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前項申訴委員會之組織,其成員應包含業務員代表,並由各有關公會訂定後報主管機關備查。」依據上述法條內容可知,業務員若不服受撤銷登錄處分,得於受處分通知到達之日起 1 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