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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消防設備士] 水與化學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2 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下列何種場所不需設置滅火器?
  • A 樓地板面積 200 平方公尺之幼兒園
  • B 樓地板面積 45 平方公尺之變壓器室
  • C 總樓地板面積 120 平方公尺之診所
  • D 總樓地板面積 90 平方公尺之咖啡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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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回想看看,在法規分類中,為什麼有些場所會被歸類為「甲類」,而有些則是「乙類」?如果從「火災發生時的危險程度」或「人員避難的困難度」來考量,對於一個規模較小的空間,法規通常會對哪種性質的場所放寬滅火器的設置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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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滅火器的設置門檻!這題的關鍵在於區分「場所分類」與「面積規模」的對應關係。根據設置標準第 14 條,甲類場所(如幼兒園、咖啡廳)以及電機設備機房(如變壓器室),不論面積大小均必須設置滅火器。這是因為這類場所的人員避難能力較弱、用火頻率高,或是存在特定的火災風險,因此法規採取了最嚴格的全面設置標準。

場所分類與設置門檻的差異

相較之下,診所在法規分類中屬於「乙類場所」。對於乙類場所,法規給予了一定的彈性,原則上總樓地板面積需達 $150$ 平方公尺以上才強制設置。題目中的診所面積僅為 $120$ 平方公尺,尚未達到法定設置基準,因此成為本題不需設置的正確答案。這類題目考驗的是學生對「甲乙類場所」與「特定免設門檻」的精細辨析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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