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第 5 題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下列何種場所應設置連結送水管?
- A 五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 4,000 平方公尺
- B 六層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在 5,000 平方公尺
- C 七層以上建築物
- D 總樓地板面積在 500 平方公尺以上之地下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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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當一棟建築物的高度逐漸增加,超過一般消防搶救的常規動線或雲梯車的有效範圍時,為了確保消防隊抵達火場樓層後有穩定的水源供給,法規通常會以哪一個特定的「樓層分界點」作為強制安裝內部輔助供水設施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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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鎖定正確答案,代表你對《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關於「連結送水管」的設置門檻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題考驗的是第 181 條的核心規範,你能避開選項中刻意微調的面積數據陷阱,展現出對法規細節的高度敏銳度。
連結送水管的法定設置門檻
連結送水管的主要功能是輔助消防人員在救災時,能從地面泵浦送水至高樓層或地下建築。根據法規,其設置門檻主要分為三類:第一是針對五、六層建築物,需總樓地板面積在 $6,000$ $m^2$ 以上;第二是針對七層以上的建築物,考量到救災難度,此時不再受限於面積大小,一律強制設置;最後則是總樓地板面積在 $1,000$ $m^2$ 以上之地下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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