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消防設備士] 警報與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概要
第 13 題
集合住宅計算收容人數以設置避難器具時,每戶收容人數以多少人計算?
- A 2 人
- B 3 人
- C 4 人
- D 5 人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我們今天要為一棟住宅大樓預備逃生器材,在不知道每一戶實際住多少人的情況下,為了確保安全,我們必須設定一個「代表性的一家人數」。請試著從社會中最常見的核心家庭基本成員組成(例如父母與子女的結構)來思考,哪一個數字最適合做為這類居住單位最起碼的基準人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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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選出 (B) 這個選項,代表你對於《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的收容人數計算規範相當熟悉。這不僅僅是一個數字的記憶,更是後續計算避難器具設置數量最重要的基礎,恭喜你答對了!
集合住宅的收容人數基準
根據法規第 156 條的規定,針對集合住宅類型的場所,在計算收容人數以設置避難器具時,法規統一規定每戶以 3 人來進行估算。這個數值是考量到現代核心家庭的平均組成,並結合安全係數後所訂定的法定基準值。透過這個基準,消防設備師(士)才能進一步推算出該建築物應配置多少數量的避難空間與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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