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學概要
第 31 題
關於危險管理對策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可區分為「危險之控制」與「危險之理財」二大類
- B 以出售/轉讓(Assignment)的方式將危險移轉之措施係屬於「危險之理財」對策
- C 損失之預防與抑減係屬於「危險之控制」對策
- D 「危險之控制」對策,其目的在於減少損失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如果今天你因為怕舊車出車禍,決定直接把車『賣掉』,這項行為是為了車禍預備一筆賠償金,還是從根本上讓你不再跟這台車的風險有任何瓜葛呢?這兩種思維分別對應到管理對策的哪一個大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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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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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答對!表現非常專業
- 觀念驗證: 你精確掌握了危險管理的核心架構。危險控制旨在改變損失發生的機率或嚴重程度。當我們透過「出售或轉讓」將危險標的移轉出去時,我們是從根本上「處置」了該危險,使其與自身脫離關係,這屬於控制對策中的非保險移轉。而危險理財(如保險、自負額)則是為了損失發生後的「資金補償」做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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