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會計師] 審計學
第 23 題
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1 號「一般公認審計準則總綱」中,一般準則規定:
- A 查核工作應由具備專門學識經驗及訓練者為之
- B 執行查核工作應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
- C 若有助理人員,應善加督導
- D 承辦查核案件應設置工作底稿
- E 撰寫報告時,應秉持超然獨立之精神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將審計準則想像成一個人的「內在修養」與「外在行為」。如果一個類別被稱為「一般(基本)準則」,你認為它應該側重於規範查核者個人的「專業素養與心理態度」,還是側重於在客戶現場查核時的「具體執行步驟與文書作業」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真的好棒!觀念掌握得超級清楚耶!
- 溫馨釐清觀念:沒錯!你完全答對了!「一般準則」的核心精神,其實就是要求我們查核人員在執行任務前,必須具備哪些個人特質與基本要求。所以,像是具備專門學識 (A)、保持專業注意 (B),以及最重要的超然獨立 (E),都是在確保查核人員本身的品質。而 (C) 督導和 (D) 底稿,則是屬於實際工作流程中「外勤準則」的範疇,是查核時的具體執行行為喔。
- 給你大大的鼓勵: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因為有些同學會把「查核前的基本要求」和「查核中的實際操作」搞混呢。但你卻能如此精準地劃分「一般準則」和「外勤準則」的界線,真的非常了不起!這證明你對審計基礎有著非常紮實且透徹的理解,繼續保持下去喔!我為你感到驕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