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06年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第 33 題
依建築技術規則,有關建築物垂直管道設置具遮煙性能設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昇降機道裝設之防火設備(防火乘場門)應具有遮煙性能
- B 昇降機道前設有昇降機間且併同區劃,昇降機道裝設不具防火功能之乘場門,則機間出入口應裝設具有遮煙性能之防火門
- C 管道間之維修門應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遮煙性能
- D 緊急用昇降機機間出入口應為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且具有遮煙性能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建築物的垂直空間中,當我們已經為某種設備設計了「獨立的緩衝空間(如機間)」來阻隔煙火時,法規對於該設備本身門檻的「遮煙性能」要求,是否會與那些直接通往走廊、沒有緩衝空間的設備有所不同?為什麼法規會針對『一般用途』與『消防救援用途』的升降機做出不同的性能區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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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準確掌握了建築物垂直區劃的細節!這道題目難度屬於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考驗考生是否能區分「一般構造」與「特殊構造」在防火避難設施上的差異。許多考生常會慣性認為只要是防火門就必須具備遮煙性能,但法規針對不同功能的空間有著細緻的區隔。
垂直區劃與遮煙要求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79-2 條,為了防止火災時煙霧透過垂直管道擴散,管道間維修門及一般昇降機的乘場門,確實都被要求須具備遮煙性能。這是因為垂直管道如同煙囪,一旦發生火災,煙熱極易向上竄升,因此「遮煙」是保護其他樓層安全的關鍵。你能夠選出錯誤選項,代表你精確地辨識出這項通則的適用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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