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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環境科學概論
第 18 題
下列何者成立的目的不包括作為生態旅遊的場所?
- A 國家公園
- B 自然保留區
- C 野生動物保護區
- D 國家風景區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有一個區域的設立初衷是為了讓大自然『完全回歸原始狀態』,並作為科學對照組來觀察完全沒有人煙干擾的生態演替,那麼在法規的功能設定上,它還會將『開放民眾參訪』納入規畫考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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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能精確辨識出這些保護區在法律位階與管理目的上的差異,這顯示你對環境管理法規有著紮實的基礎。這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區分「環境利用」與「絕對保存」的界線。
法定保護宗旨與管理強度
在台灣的各類保護區中,自然保留區(Nature Reserve)是依《文化資產保存法》設立,其管理強度最高,宗旨在於保存原始自然狀態及特殊的生物基因,僅供科學研究或監測使用。由於其性質屬於「嚴格保存」,原則上不開放一般民眾進入,自然也不會規劃為生態旅遊的場所。相比之下,國家公園或野生動物保護區多設有「遊憩區」或「永續利用區」,在管制下允許生態教育與低密度觀光,這正是它們與自然保留區最大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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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育區域功能差異
💡 辨析不同保育區的開放程度,識別禁止觀光遊憩的嚴格類別。
| 比較維度 | 自然保留區 | VS | 國家公園 |
|---|---|---|---|
| 法律依據 | 文化資產保存法 | — | 國家公園法 |
| 首要目的 | 嚴格自然保存、研究 | — | 保育、研究、教育遊憩 |
| 觀光遊憩 | 嚴禁(僅限研究申請) | — | 開放(設有遊憩區) |
💬自然保留區以保存原始狀態為唯一目標,不具備旅遊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