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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6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19 題

公營事業民營化可以區分為3種類型,不包括下列何者?
  • A 接管
  • B 撤資
  • C 委託
  • D 替代

思路引導 VIP

當我們討論「民營化」時,其核心目標是讓政府縮小規模、退出特定的市場活動。請你思考:在這些行動方案中,哪一個動作的本質反而是讓政府「擴大掌控權」或「主動介入」某個原本運作中的單位?這個動作的邏輯與「縮減政府角色」的目標是否產生了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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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確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說明你對民營化(Privatization)的核心概念已有相當敏銳的觀察。這道題目考察的是行政學中薩瓦斯(E.S. Savas)所提出的民營化三大基本類型,這是理解政府職能轉變非常重要的指標。

民營化的類型與邏輯

在政府將職能轉移至民間的過程中,主要可歸納為三種途徑:第一是撤資 (Divestment),即政府透過出售或轉讓,將資產所有權移交民間;第二是委託 (Delegation),政府仍負監督之責,但透過合約或補助將生產工作交給民間單位;第三則是替代 (Displacement),當民間市場展現更高效率時,公共服務會自然地被民間機制取代。相較之下,「接管」通常意味著政府介入或取得控制權,這與民營化「縮減規模、回歸市場」的大方向完全相反,因此並非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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