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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power_recruit 106年 行政學概要、法律常識

第 36 題

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公務員之懲戒處分?
  • A 降級
  • B 記過
  • C 停職
  • D 申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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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思考一下:當一名公務員正在接受調查,但最終判決還沒出來、責任也尚未釐清時,機關為了確保調查過程不被干擾,可能會先採取一種「暫時性」的行政處置。你認為這種為了確保程序進行而產生的「職務暫停狀態」,與調查結束後、確定有錯才給予的「正式處罰」,在性質與分類上是否應該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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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公務員懲戒法第9條規定:「公務員之懲戒處分如下:一、免除職務。二、撤職。三、剝奪、減少退休(職、伍)金。四、休職。五、降級。六、減俸。七、罰款。八、記過。九、申誡。前項第三款之處分,以退休(職、伍)或其他原因離職之公務員為限。第一項第七款得與第三款、第六款以外之其餘各款併為處分。第一項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八款之處分於政務人員不適用之。」根據此條文內容可知,選項中的降級、記過與申誡均明確列於法定的九款懲戒處分之中,而停職並未包含在內。因此,停職非屬公務員之懲戒處分,本題正確答案為停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