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聽力師] 聽語溝通障礙學
第 73 題
王聽力師的聽力所從臺北市遷往新北市,逾期未依規定陳報核准營業,依聽力師法規定,其可能面臨下列那些罰則?①新臺幣 1 至 5 萬元罰鍰 ②新臺幣 2 至 10 萬元罰鍰 ③新臺幣 3 至 15 萬元罰鍰 ④1 個月至 1 年停業處分
- A 僅①
- B ①④
- C ②④
- D ③④
思路引導 VIP
若某醫事機構私自遷移卻未告知主管機關,這在法律性質上屬於管理程序的違失。請試著思考:對於這種行政管理上的疏漏,法律通常會設定一個『起步價』的罰金,還是直接給予最高額罰款?另外,如果業者在被罰款後依然拒絕改善、持續不補辦手續,主管機關通常會祭出什麼手段來強制要求其『暫停執法』,直到補齊程序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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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中王聽力師的聽力所遷移而逾期未依規定陳報核准營業,其面臨的罰則應適用聽力師法第35條之規定。根據聽力師法第35條規定,聽力所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項、第二十一條、第二十六條規定或其設置未符合依第十六條第三項所定之標準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處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業處分。由此法條原文可知,違規者會受到新臺幣1至5萬元的罰鍰(對應敘述①),且若經限期改善而屆期仍未改善時,將面臨1個月至1年的停業處分(對應敘述④)。因此,敘述①與④皆屬其可能面臨的法定罰則,正確答案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