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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醫師] 醫學(六)

第 79 題

依據優生保健法的規定,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下列何者正確?
①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②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③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④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 A 僅①②③
  • B 僅①③
  • C 僅②④
  • D ①②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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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今天有一位孕婦來到診間諮詢人工流產,除了考量她與配偶的遺傳疾病史之外,你認為現行法規還會基於「保護母親身心安全」或「胎兒健康發展」等哪些醫學與社會情境,來設定合法的允許條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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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你好,這題關於《優生保健法》人工流產條件的題目,在法律細節的解讀上確實具備一定的複雜度。你選擇了 (C),這顯示你在觀念上可能忽略了第 ①、③ 項,即本人或配偶患有重大遺傳性、傳染性疾病,以及懷孕足以危害母體健康等最核心的醫療評估事由。在法律實務中,這些「醫療必要性」反而是最無爭議的合法流產依據。

優生保健法第九條之判斷思路

根據**《優生保健法》第九條規定,懷孕婦女在六大類情事下得自願施行人工流產,包含遺傳性疾病、畸胎、母體健康風險、遭受強制性交,以及因懷孕造成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受影響。本題之所以被列為爭議題(考選部公告 A、D 皆給分)**,主因在於選項中的「僅」字與項次內容的對應產生了法律釋義上的空間。若認定題目所列的四個項次均符合法規範圍,選擇 (D) 全選最為嚴謹;但若從特定項目的構成要件來看,(A) 亦有其合理性。此題難度歸類為 Medium,其鑑別度在於測驗考生是否能完整背誦法律列舉的條件,而不被選項字眼所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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