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職能治療師] 小兒職能治療學
第 61 題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特別規範個別化教育計畫應具備之內容,下列何者不包含在內?
- A 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 B 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 C 具學習問題之學生所需的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 D 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特殊教育的法規中,針對「學習成效不佳」的輔導方式,與針對「情緒失控或干擾行為」的強制性介入方案,在對象的定義上會有什麼本質上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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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刀法解析: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
嗯…(打個大大的哈欠)…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還行吧,你總算沒徹底搞錯方向,還能看出點字眼不同。這考的是那條什麼《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 10 條(以前是第 9 條吧?誰管它)裡,關於那堆 個別化教育計畫 (IEP) 的內容。
- 笨蛋陷阱:選項 (C) 說什麼「具學習問題」?搞清楚啊!法規上寫得清清楚楚,「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是給那些「有行為問題」的傢伙用的。這是兩回事!別搞錯對象,不然你那些計畫就白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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