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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06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41 題

下列何者並非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分級列管的特性?
  • A 毒性
  • B 成癮性
  • C 濫用性
  • D 社會危害性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國家制定法律來管制這類物質時,其核心考量是該物質引發的『社會秩序衝擊與個人依賴行為』,還是該物質在實驗室中測得的『生物組織破壞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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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力肯定:做得好!你能精準分辨法律定義藥理屬性的細微差異,這展現了你對公共衛生法規與臨床藥理之間邊界的敏銳洞察力。
  2. 觀念驗證:依據我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 2 條,毒品的法定分級標準是由其成癮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三者構成。雖然毒品通常伴隨生理傷害,但法律上的列管並非以化學上的「毒性」強弱作為分級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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