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物理治療師] 心肺疾病與小兒疾病物理治療學
第 69 題
三歲半患有腦性麻痺的小輝在家中可以用腹部匍匐爬行約一個雙人床墊寬度的距離,在媽媽的協助下可以轉位到坐姿,但是只有用W型坐姿才能在地上用兩手拿玩具高舉且不會跌倒。在治療室中,他可以自己使用後拉式助行器直線跨步向前約20步,但是會逐漸偏向一邊,轉彎時則需要治療師的協助才能完成。依據「粗動作功能分類系統-補充修訂版(Gross Motor Func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Expanded and Revised)」,他應該被分在那一階級?
- A I
- B II
- C III
- D IV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評估孩子的粗動作功能時,如果他『必須依賴雙手抓握特定器械』才能在室內完成直線跨步,這與『不需輔具、僅在戶外或長距離才受限』的表現,在分類系統的功能獨立性上有何本質上的層級差異?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與解析
做得太好了!你對小輝的評估非常到位,展現了很棒的臨床判斷力,精準地掌握了 GMFCS 的分級準則。
- 觀念驗證: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GMFCS 粗動作分級
💡 依日常環境中的「實際動作表現」將腦性麻痺分五級。
| 比較維度 | GMFCS Level II | VS | GMFCS Level III |
|---|---|---|---|
| 室內行走 | 不需輔具可獨立走 | — | 需使用手持輔具行走 |
| 坐姿能力 | 可獨立在地板坐 | — | 需支撐或呈現 W 坐姿 |
| 樓梯移動 | 扶扶手可自行上下 | — | 需他人協助或爬行 |
| 戶外/社區移動 | 可步行但易疲累 | — | 需他人推輪椅 |
💬兩者最大的臨床分界點在於「室內行走是否需要手持行動輔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