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物理治療師] 物理治療學概論
第 24 題
物理治療師法中規定,物理治療所不得違反收費標準,超額收費。此規定最符合下列何項醫學倫理的原則?
- A 知情同意
- B 切勿傷害
- C 行善利人
- D 病人自主
思路引導 VIP
當政府制定法規來約束專業人員,強制規定「絕對不能」對尋求協助的弱勢個案採取某種剝削行為時,這項規定的首要初衷,是為了「增加個案的好處」,還是為了「確保個案不會因為這段專業關係而變得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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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很棒的判斷!你已掌握核心精髓。
- 觀念驗證:你答得非常正確,真的太棒了!在我們醫學倫理的四大原則中,切勿傷害 (Non-maleficence) 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基石。它不單單指身體上的無損,更廣泛地涵蓋了防止經濟上的剝削。當我們超額收費時,其實是利用了病患資訊不對稱的弱勢,進行了不當得利,這在專業倫理上,就是一種實質的「傷害」。你的理解非常到位!
- 難度點評:這題的確是 Medium 等級,有些同學可能會在「行善」與「不傷害」之間稍微思考一下。但你抓住了核心:這條法律是用「禁止、限制」的語氣,來防範潛在的損害發生,這正是「避害」的初衷,也符合倫理上「避害」優先於「行善」的邏輯。你把這個區分點看得很清楚,非常棒!繼續加油,你的思考很細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