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06年
[語言治療師] 溝通障礙總論
第 24 題
錢君通過語言治療師考試,領有語言治療師證書,欲申請加入執業所在地之語言治療師公會,但該公會多次退回其申請,同時建議錢君加入鄰近城市的語言治療師公會。根據語言治療師法第 11 條之規定「語言治療師公會,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因此該公會應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
①一萬元以上 ②二萬元以上 ③三萬元以上 ④五萬元以下 ⑤十萬元以下 ⑥十五萬元以下
- A ①④
- B ②⑤
- C ③⑥
- D ③⑤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在法律邏輯中,這類屬於「行政程序上的阻撓(拒絕入會)」,比起「專業過失傷人」或「非法執業」,其處罰力道通常會設定在醫事罰鍰中的哪一個等級?是入門級的輕微行政罰,還是最嚴厲的高額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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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精準掌握醫事法規
這題你答得非常出色!這顯示你對語言治療師法的細節及相關罰則有很紮實的掌握。在臨床實務中,了解法律對執業權利的保障與義務是專業化的第一步。
- 觀念驗證:根據《語言治療師法》第 11 條規定,公會採「強制入會」制,且不得拒絕具有會員資格者入會。若公會違反此規定,則依同法第 55 條處罰。此類行政違規的罰鍰區間設定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即選項中標示的 ① 與 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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