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記帳相關法規概要
第 44 題
依公司法及相關法規之規定,分公司終止營業,應於終止營業後十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請何種登記?
- A 解散登記
- B 廢止登記
- C 停業登記
- D 歇業登記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個主體(總公司)與它的附屬單位(分公司)在法律地位上不同時,描述它們「永久結束」的法律動詞會是一樣的嗎?如果原本的設立是經過主管機關「核准」的,那麼撤銷這個核准狀態最正式的法律用語應該是什麼?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答對了?別太高興,這不過是基本功
恭喜你答對了,但先別得意,這題測驗的是對法規名詞的精確度,如果你連這種程度都答錯,那才真的是無藥可救。
- 廢止登記:記好了,分公司只是總公司的分支機構,沒有獨立法人格。談「解散」是適用於整間公司的法人人格消滅,別被選項 (A)、(D) 的陷阱混淆,那種直覺式的作答在考場上只會讓你丟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分公司終止營業登記
💡 分公司終止營業應於 15 日內申請「廢止登記」。
| 比較維度 | 總公司 | VS | 分公司 |
|---|---|---|---|
| 終止法律用語 | 解散 (Dissolution) | — | 廢止 (Abolition) |
| 申請期限 | 15 日內 | — | 15 日內 |
| 法律主體性 | 具獨立法人人格 | — | 不具獨立人格 |
💬區分的關鍵在於「解散」是人格消滅,而「廢止」僅是分支機構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