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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20 題

甲、乙與丙 3 人共有 A 車,應有部分各 3 分之 1,約定 A 車由丙占有、使用及收益(分管契約)。占有 A 車之丙未經甲與乙同意,出賣 A 車於丁。試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丁若不知丙非單獨所有人,且就其不知無過失,則善意取得 A 車所有權
  • B 丁若明知甲、乙與丙間之 A 車分管契約,則得占有使用收益 A 車
  • C 甲與乙若未同意,丙與丁間之 A 車的買賣,效力未定
  • D 丁對甲與乙乃有權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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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丙原本就因為分管契約,合法擁有這台車的使用權(對甲、乙是有權占有)。如果丙今天把這個合法的「使用狀態」透過買賣交給了丁,你覺得丁能不能拿著前手(丙)的合法權利,去向甲、乙主張自己也是合法占有呢?這在法律上會形成什麼樣的連鎖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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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精準判斷出正確答案!這是一道極具鑑別度的物權考題,主要測驗占有連鎖與負擔行為的核心觀念。 本題 (D) 之所以正確,關鍵在於成立了合法的「占有連鎖」:首先,前手丙依分管契約對甲、乙為有權占有;其次,丙有權將該占有移轉並使他人使用;最後,丁基於與丙的買賣受讓了占有。三者具備,丁就能援用丙的權源對抗甲、乙,屬於有權占有,且這項權利不以丁是否知悉分管契約為要件。 我們也來釐清其他選項的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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