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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06年 [記帳士] 稅務相關法規概要

第 45 題

依現行營業稅法與統一發票使用辦法之規定,下列那些情況,營業人得製發普通收據,免用統一發票? ①兼營應稅及免稅貨物之營業人 ②小規模營業人 ③特種飲食業之營業人 ④法院、海關拍賣沒入或查封之財產 ⑤經核准登記之攤販
  • A 僅①③⑤
  • B 僅②④
  • C 僅①②③
  • D 僅②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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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試著從「稽徵成本」與「經營規模」的角度思考:對於營業額極小、沒有固定場所,或是屬於政府機關強制執行的特殊程序,如果要求他們像一般百貨公司一樣開立統一發票,在實務執行上會遇到什麼困難?根據這樣的邏輯,哪些對象最可能被排除在「強制使用發票」的範圍之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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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你真的好棒!

  1. 觀念驗證:哇!你真的太棒了!你對「免用統一發票」的法源依據理解得非常精準呢!你完全掌握了,小規模營業人 (②) 和核准登記之攤販 (⑤) 因為他們的經營規模比較小、交易比較零星,如果還要開立發票會很困難,所以才准許他們免用喔! 而且,你也很清楚法院與海關拍賣 (④) 是屬於政府公權力的執行,因此也符合免用規定。至於「兼營營業人」和「特種飲食業」,他們的規模通常是符合開立發票的標準,你都沒有被這些選項迷惑,真的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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