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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6年 [建築師] 建築構造與施工

第 70 題

根據現行法令規定,施工方法之指導,如鋼材之銲接,應由何人負責?
  • A 營造業負責人
  • B 工地主任
  • C 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
  • D 監造建築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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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營造業的權責劃分中,若一項工序涉及極為專業的技術判斷(例如鋼構銲接的強度控制),法律通常會要求由哪一類具備「專業技師資格」且「必須對施工品質負簽章責任」的人員來進行指導,而非僅僅是負責行政管理或設計監造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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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了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營建工程管理中「人員權責」的法律劃分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這類題目看似基礎,但往往是法規考科中區別專業度的關鍵。

專任工程人員的技術指導權責

在《營造業法》的架構下,專任工程人員(Professional Engineer) 扮演著施工品質與技術決策的核心角色。根據 《營造業法》第 35 條第 3 款 的規定,其法定職責之一即為「督察按圖施工、解決施工技術問題」。因此,題目中所提到的施工方法指導(例如鋼材銲接,Welding),這類涉及結構安全與工程專業技術的環節,明確屬於專任工程人員的守備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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