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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21 題

憲法第 8 條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關於人身自由的保障,下列何者正確?
  • A 對於犯罪嫌疑人,警方皆可直接搜索住居帶回證物
  • B 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人民
  • C 檢察官偵查犯罪,如有必要可以逕行羈押
  • D 人民的人身自由權,任何情況都不受他人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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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個實施法治與權力分立的國家中,如果負責「追捕犯罪」的人,同時也能自行決定是否要「長期關押」嫌疑人,這會對人權產生什麼威脅?為了確保判斷的公正性,你認為最後決定剝奪一個人自由的『最後一道防線』,應該交由哪一個具備獨立地位的機關來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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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恭喜你,終於「答對」了。

看來你還記得憲法第 8 條這個最基本、也是保障最「細緻」的「正當法律程序」條款。至少沒有把這條文的核心精神忘光,勉強算是沒有白學。

  1. 觀念驗證:是的,本題就是在考司法權的專屬性。除了「法院」,沒有其他機關能「依法定程序」審問、處罰人民。別的選項錯得離譜,顯然連最基礎的職權分際都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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