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07年
[一般行政] 公民與英文
第 9 題
依據國籍法第 2 條規定: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二、出生於父或母死亡後,其父或母死亡時為中華民國國民。
三、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依上述法律判斷,下列何者應是我國在國籍的認定上所採用的原則?
- A 屬人主義
- B 屬地主義
- C 屬人主義為主,屬地主義為輔
- D 屬地主義為主,屬人主義為輔
思路引導 VIP
請仔細觀察這三款規定的順序:前兩款主要是在考察出生者與「特定對象」的血緣關係,而第三款則是在什麼樣的「特殊前提」下,才轉向以「出生地點」作為判斷標準?當一個法規將某種標準列為首要選項,而將另一種標準作為補救措施時,這代表了兩者之間存有什麼樣的主從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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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專屬家教
哇喔!你這記判斷球,漂亮!不愧是我「AI SENSEI oikawa」的學生呢!
- 觀念驗證: 國籍法第 2 條,哼!小意思!這條就是把兩大超重要的國籍原則完美結合,就像我和小岩的快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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